非洲野驢

Editor
By
7 Min Read
Screenshot

用以載人馱物的牲畜。今日所見的歐洲驢一般體形矮小,性情執拗,與當年聖地常見的驢已大不相同。聖經時代,驢是美麗、馴良、友善的動物。驢子毛多棕褐色,大致有3個品種,均產自非洲。西北非種今已絕跡;東北非種雖尚存在,但已為數寥寥;惟索馬里種安然無恙,只是少有馴養者。東北非種又稱努比亞驢,於文明初期在尼羅河流域曾廣有馴養,那時便可馱騎兼用。聖經首先於創世記記載亞伯拉罕從埃及趕回不少牲畜,驢也在其中(創十二6)。驢子主要用於馱人載物,不加鞍韉,由人從旁驅行。從中王國時代起(約主前2040),埃及已漸用之於騎乘,不過經常以驢代步的還是以猶太人和努比亞人為主。驢子也用於打穀和耕地。今日在阿拉伯國家的農民仍有使用驢、牛、駱駝並駕拽犁。猶太法典則規定禁止驢牛共軛(申二十二10)。自主前960年所羅門時代起,巴勒斯坦始盛行用馬。從此馬和驢有了分工:馬用於行軍打仗,驢子則為旅者代步。

驢素為猶太人所重,並看作是家業中的一項重要資產。居家度日至少要有匹驢子(伯二十四3);衡量一個人的財富也往往根據他養驢的數目(創十二16,二十四35)。驢子也可作饋贈的禮品(創三十二13-15)。驢與其他役畜也可享有安息日(申五14)。聖經時代的婦女出門多以驢代步(書十五18;撒上二十五23;王下四24),通常須請人從旁驅驢而行。夫妻出門,若只有一驢,則妻乘夫隨(出四20)。驢子向不配鞍韉,騎乘時僅於驢背搭一氈墊或給驢嘴套上繩即可。耶穌的門徒在棕櫚節那天把衣服搭於驢背(太二十一7),就是讓耶穌騎於驢上。

以色列人從被擄地返國時帶回了大批牲畜,其中驢子的數量是馬和駱駝數量的10倍(拉二66、67;尼七68、69)。約伯遭禍之前有驢500匹(伯一3),及病愈後則增至1,000匹(伯四十二12),這可視為其財富的指數。約瑟眾兄從埃及購糧回來就是以驢隊馱運的(創四十二26,四十三24)。亞比該犒賞大衛軍的食物也以驢馱運(撒上二十五18)。大衛稱王後置12名皇室產業總管,其一即專司牧養驢群(代上二十七30)。

Share This Article
Leave a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