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水棲禽鳥中最大型的鳥類,較之天鵝猶大,體長達50吋,喙長16吋,上喙尖端向下彎曲,呈鉤狀,利於捕魚;頷下生有黃色皮囊,稱「喉囊」,用以貯水兜魚,可達3加侖;4趾間均有蹼相連。鵜鶘善泳也善飛,不過由於其體大、頭小、頸長,從水面起飛頗不易,每需展翅撲騰有頃,並以雙足助登多次才得漸起。
鵜鶘性喜群居,結隊而飛,結夥而棲。幼雛每窩1至4隻,初出全裸,由雌雄親鳥共哺。鵜鶘哺幼之法很特殊;一般成鳥多以喙送食於幼雛口中,而鵜鶘則大嘴微張,任幼雛將身探入,從喉囊中啄食那半消化的食物。古人見狀,以為親鳥以胸血哺幼,殊為所感,所以鵜鶘在早期基督徒眼中是以血贖罪的象徵,也是捨己濟人的範例。
斑嘴鵜鶘的體羽以白為主,有時略呈淡紫,翼羽邊緣雜有黑色;腿、喉囊及眼瞼均為黃色,而喙端則為嫣紅。該種體長可達6呎,翼展寬達8呎。繁殖期其面、腿等裸露部分,由微灰轉成橘黃或粉紅;而其白色羽毛則因皮下脂腺分泌物的潤澤而略顯粉紅,色彩非常美麗。鵜鶘常以喙理羽毛,使通體羽毛油光可鑑。
一些學者質疑聖經若干章節「鵜鶘」之譯不足信,以為當是鴞梟、鷹、鷲等大型飛禽之誤。多個譯本將鵜鶘列為不潔之物(利十一18;申十四17)。以下若干處的譯法更是歧異,如詩篇一○二篇6節,和合本作「鵜鶘」,而當代聖經英譯本修訂標準譯本則作「鷲」;以賽亞書三十四章11節,和合本作「鵜鶘」,而欽定本則作「鸕鶿」,當代聖經英譯本和修訂標準譯本作「鷹」;西番雅書二章14節,欽定本作「鸕鶿」,而當代聖經英譯本、修訂標準譯本則作「鷲」。很多學者以為上述各處均與沙漠有關,不可能指鵜鶘這水鳥。但也有人認為聖地沿海、湖沼、河川之地,不乏斑嘴鵜鶘生息其間,此鳥往往在水邊捕魚後,即飛翔20哩返內地沙漠來慢慢消化,所以經文所說的荒漠孤鳥,也可能是鵜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