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沙漠」、「曠野」」、「混合」和「陰暗」。「亞拉伯」一詞通常是指亞洲西南面的阿拉伯半島,三面環海,即東起波斯灣、北到今伊拉克、南抵印度洋、西臨紅海的整個大陸半島。
在新約時代所指的「亞拉伯」不是現今的範圍,而是指最接近巴勒斯坦東部和南部的那個地區。這個地區被稱為拿巴提人的一個(或多個)亞拉伯部落所佔據,他們在主前三世紀已在這地區定居。直到主後第一世紀時,他們所控制的範圍北至大馬色,南至迦薩,東面深入沙漠地帶。
此外,另一個採用亞蘭語為官方語文的亞拉伯國,在主前第一世紀開始在帕米拉(聖經聖經中稱為「達莫」)崛起,而且在基督教時代,作為一貿易國,它大大凌駕拿巴提人的首都紅巖城彼特拉之上,甚至成了羅馬的勁敵。
聖經不常用「亞拉伯」這個名稱來提及它,因為它的居民屬於較小的組別,一般人是按這些組別的政治或部落名稱來稱呼他們。在舊約時代,創世記第十章列國名單列舉了許多南亞拉伯的人民,他們被稱為約坍和古實的後裔。另一組別主要來自北亞拉伯的部落,被列為亞伯拉罕從基土拉和夏甲所生的後裔(創25章)。同樣,在以掃的後裔中,創世記第三十六章也提到一些亞拉伯種族。在雅各時代,亞伯拉罕的後裔中,有以實瑪利人和米甸人,他們從事旅商隊的生意(創37: 25-36)。然而,在所羅門作王的時代,因為所羅門與外邦有廣泛貿易關係,所以他把紅海的以旬迦別作重要的貿易港口。這反映於示巴女王署名的到訪(王上9:26-28;10:1-29),以及所羅門從較鄰近的Meh-‘lek和Ar-ab’(代下9:14)所得到的進貢(Meh-‘lek和Ar-ab’在和合本及英文譯本都作「亞拉伯諸王」)。由於Meh-‘lek和Ar-ab’的原本意思是「沙漠」或「無樹大草原」,可引申解作「大草原居民」,所以這詞在聖經的用法中主要是指那些居住在巴勒斯坦東部和南部半沙漠地帶的人(或泛稱「東方人」)。不過﹐這詞是否經常用作專有名稱—「亞拉伯」,還是泛指「大草原居民」的集體名詞﹐那便不能肯定。這字根的衍生詞之一讀成Aw-rab’(意即「混合」,王上10:15譯作「雜族」)和Ar-ab’(代下9:14)的區別完全有賴於馬索拉學者所賦予的元音,所以這個字每次出現時,都要按它的上下文,而不是按它的形式來判斷其意思。
在主前第九世紀,猶大王約沙法得到亞拉伯人的進貢(代下17:11),但繼承他的約蘭遭受襲擊,在這次襲擊中他的妻子和眾子都被亞拉伯人擄去(代下21:16-17),只有最小的兒子亞哈謝倖免(代下22:1)。在主前第八世紀,烏西雅反攻,並收復以拉他,再把它納入版圖內(王下14:22)。即使以色列人知道南亞拉伯諸國的存在(參 珥3:8),但以色列和亞拉伯之間的接觸大都只限於其北部的游牧民族。在希西家時代,這些人民是人所共知的(賽13:20, 21:13),有些甚至在對抗西拿基立之戰役中任雇傭兵,協助防衛耶路撒冷(西拿基立的稜柱,Taylor Prism 3. 31)。在約西亞時代(耶3:2),亞拉伯人經商的角色在猶大國末期愈加顯著(耶25:23-24;結27章)。亞拉伯人逐漸定居下來並建築貿易中心的趨勢,由亞拉伯人基善的做法可以說明:他設法阻撓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尼2:19, 6:1),大抵是因為害怕商業上的競爭。拿巴提人的國度隨後興起,在次經中「亞拉伯人」一詞通常指這些人(馬加比壹書5:39;馬加比貳書5:8)。
至於新約聖經,只有3次提到「亞拉伯」。在五旬節,從各國各地的人—包括亞拉伯人—都聚在耶路撒冷守節(徒2:11),並聽見門徒因被聖靈充滿而用各國的鄉談來講說神的大作為。第二次是保羅講述他歸主之後怎樣到亞拉伯去(加1: 17)。這件事的準確地點甚難確定,有學者認為是亞拉伯的西乃山一帶,也有其他學者認為大概是在拿巴提人的領土內。另一次的出現,「亞拉伯」是按狹義使用的(加4:25),指西乃半島的某部分,就是亞喀巴灣對岸東面鄰近的地區。
關鍵詞 : 沙漠 / 曠野 / 約沙法 / 亞哈謝 / 烏西雅 / 西拿基立 / 五旬節 / 保羅 / 西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