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狗科哺乳動物,往往一個家族群同棲共息,一群可多達30隻。常於晚間單獨或成群出洞覓食(耶五6)。聽覺、視覺俱銳,嗅覺更為發達。多憑追襲獵食。狼素有強暴、凶殘、貪婪、狡詐的惡名(創四十九27;哈一8),其捕殺常逾所需。常以小動物(鼠、魚、蟹等)和獸屍為食。
狼軀長約3呎,尾垂於後肢之間,長約18吋,貌似瘦削的德國牧羊犬,毛粗短,多灰黃色。
狼徘徊尋覓,向無靜態,在飢餓的驅使下不停遷徙。狼群聚散隨季節而異。春秋喜獨處或雌雄偶棲;夏季常同窩為伍;入冬則聯群結隊行動,結成大幫。狼性機敏而親其類,頗有集群意識。雌雄配對終生。單狼似很怯懦,常規避人類,一旦結幫成伙,則可謂是最凶殘險惡的野獸。
埃及、希臘、羅馬均曾崇拜狼。聖地狼也頗多,至今仍時有所見,也見於小亞細亞一帶。狼常結伙襲擊畜群,是牧人的大敵(約十12)。
族長雅各在預言便雅憫支派的命運時,大概想到狼的勇敢和殘忍(創四十九27)。
聖經提及狼的經文僅3處是按表面意思解釋(賽十一6,六十五25;約十12),其餘都是比喻。狼多被用作仇敵和邪惡的象徵(例:結二十二27;番三3;徒二十2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