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福音書所屬的體裁

傳統上,把新約聖經頭四卷書稱為「福音書」(Gospels;譯註:英文是用複數表達的,普遍是用大寫的「G」英文字母為首),是聖經時代之後(主後二世紀)的事;四卷按傳統次序先後是《馬太福音》(Gospel of Matthew)、《馬可福音》(Gospel of Mark)、《路加福音》(Gospel of Luke)及《約翰福音》(Gospel of John)。準確來說,它們是同一個福音的四部記載:「神的福音……論到祂兒子」(羅1:1-3)。 最早有關新約福音書的描述相信是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於155年的著作,他這樣說:「眾使徒所的回憶錄」,被稱為「福音書」('Gospels'; First Apology 66)。然而,較早期的作者,無論所指的是單獨一卷的福音書或者是一系列的福音書,都是採用單數的名詞的(參 Didache 8. 2; Ignatius, Philadelphians 8.2)。 無論如何,當代的讀者會明白這稱謂的意思:福音書大體上是有關耶穌的傳記式的記錄,就好像色諾芬(Xenophon)所寫有關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的《回憶錄》(Memorabilia)。從游斯丁的年代直到二十世紀初期,不論讀者是從很保守的,還是很開放的角度去看,他們都是這樣理解福音書的。 但是,到了二十世紀20年代,隨著「形式鑒別學」(form criticism)〔譯註:雖許多其他資料或著作把英文「criticism」這詞譯作「批判學」或「批評學」,然而本網站會一致選用「鑒別學」的中文翻譯〕的興起,人們不再相信福音書為傳記了。這理論主張福音書是從雜亂無章的口傳資料,衍生出來的一種前所未有的新體裁,但是這種理論逐漸式微。雖然學者還未有一致的共識,大部分再次認為最恰當描述福音書的文體就是「傳記」(biography)文體。在古代世界,「傳記」所包含的文獻種類非常廣泛,而把新約福音書歸入這種體裁,至少比歸入其他體裁更適切。 然而,無論古今對「傳記」的硬性定義是如何,新約福音書都不只是傳記而已。不難發現每卷福音書的內容彼此都有差異,而這些差異表示了每位作者嘗試說明一項或多項特別的論點或強調某個主題,有學者稱它們為「擴充傳記式的講章」(expanded…

福音信息的內容與新約福音書後來增加的資料

在古典文學中,「福音」(gospel)這字是指傳好消息所得的報酬。這字也可以指「信息」(希臘文euangelion指「好消息」〔good news〕)本身,起初本來是指有關勝利的宣告,但後來也用來指帶來喜樂的信息。「福音」這字在新約聖經出現了超過75次,顯示這字有獨特的基督教涵義。 新約聖經的可1:14把「神的福音」解釋為「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Authorized Version跟隨「拜占庭文本」〔Byzantine text〕,在此經節加上「屬神國度」幾個字)。這「神的福音」表達了一項最基本的信息:信的必然得救,拒絕的必被定罪(可16:15-16)。基督教最初的先驅所宣揚的,也是一樣的福音,但現今因耶穌基督(Jesus Christ)受死及復活(resurrection),這信息就更清楚。 儘管福音是隨耶穌而來的,但神應許賜福給亞伯拉罕(Abraham)的時候也預期了福音的來到(加3:8),而福音也是聖經中先知應許了的(羅1:2)。所以,福音不是要跟舊約對立,好像神改變了祂處理人的方法,卻是舊約應許的應驗(太11:2-5)。耶穌自己從先知以賽亞(Isaiah)的預言中,亦看到祂個人事工的寫照(路4:16-21)。 福音的核心信息是「耶穌是主,為救贖世人而受死並復活」,卻不代表是福音的全部。因為這宣講出來的福音信息,還有其他事件和教義(doctrines)。若要在新約聖經舉個例子,耶穌的使徒彼得(apostle Peter)對一位羅馬百夫長哥尼流(Cornelius)宣講的道(徒10:34-43),便是一個甚佳的事例。彼得所宣講的福音信息,包括耶穌是主、施洗約翰(John the Baptist)的事奉、耶穌在加利利(Galilee)的生活、耶穌的權能、神蹟、醫治、釋放(exorcism)的眾多事工,也包括耶穌之被釘十字架(crucifixion)而死以及祂的復活、祂復活後向信徒實在的顯現、那要宣講「藉相信耶穌基督使罪得赦免」信息的命令,以及眾舊約先知對這些事情的預言等。 事實上,新約聖經的其他教導(徒2:14-36;3:17-26;4:8-12;5:29-32;7:2-53;13:16-41)已經包含了所宣講的福音信息的要素:神要給人的救恩(salvation)、耶穌的生命、受死與復活,以及按照將來的審判(judgment)呼召人信主。 當彼得向哥尼流傳福音之時,他說:「這話……從加利利起、傳遍了猶太」(徒10:37),「他〔耶穌〕在猶太人之地、並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徒10:39),但是那些沒有見到這些事件,未曾聽過耶穌宣講的人也需要知道,因為這都是福音的一部分。福音起初都是以口頭方式傳遞,聽到的人就把它記住。但是,福音隨著歲月被傳到巴勒斯坦以外的地方如居比路(Cyprus)、敘利亞、小亞細亞等地,基督徒便需要收集、寫下跟耶穌有關的資料。 當時第一代的基督徒非常可能(不肯定)首先把舊約聖經有關耶穌的預言,以及有關他們自己的資料結集,好讓猶太人知道耶穌是神計劃的一部分、是一早已應許的,而不是一個革新者。對於外邦人(非猶太人),這些資料也提供了被後世稱為「彌賽亞」(Messiah)耶穌的某些背景資料。舊約聖經有關這方面的預言約有八十個,涵蓋了耶穌的「先存性」(preexistence)、降世、生活、死亡、復活以及聖靈(Holy Spirit)澆灌的各方面。他們結集的其他資料,有不少是耶穌過去的言行,更顯出這些資料是彌足珍貴的。當越來越多有關耶穌生平的實錄加進之後,這些結集漸漸具有「耶穌和祂的敘事」的形式。 從路1:1得悉當時已經有相當的資料結集,那些作者在寫作時都不約而同地追溯到那群從起初就親眼看見耶穌的見證人。不過,《路加福音》的作者自己也收集某些特殊的資料:有些來自耶穌地上的母親馬利亞(參 路第一至二章),並把它們「按著次序」(路1:3)來記下,好叫提阿非羅(Theophilus;《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兩卷書的指定讀者;路1:3;徒1:1)明白早期基督徒對所信的福音那麼有把握和堅定。

羅馬共和國晚期的內部鬥爭

「羅馬共和國」(Roman Republic)的政府是以人民選出他們的領袖。主前二世紀後期,希臘、小亞細亞(Asia Minor)和今天歐洲許多地區已被羅馬征服。主前63年,羅馬軍隊由龐培(Pompey)將軍率領而佔據巴勒斯坦(Palestine)地區。在耶路撒冷(Jerusalem)被攻佔後,龐培竟闖入聖殿的禁地至聖所,猶太人為他的狂妄行為而震怒。這事形成日後法利賽人(Pharisee)寧願擁護該撒(Caesar;另有譯作「凱撒」)家族的禍根。自此,猶大地一帶成為羅馬共和國所管治的敘利亞省(Syria)的一部分。 不過,羅馬共和國的政局相當不穩,猶流該撒(Julius Caesar)與龐培的內部鬥爭白熱化。主前48年,龐培遭受刺殺,許爾堪二世(Hyrcannus II;主前63-43年)和他的將軍安提帕特(Antipater;即大希律的父親)變節向該撒投誠;甚至派遣補給軍隊到埃及(Egypt),以示友好。該撒為了作出回報,不僅恢復耶路撒冷敬拜的群體慣有的權益,更賜予各項特權,例如把約帕城(Joppa)再次歸給大祭司(High Priest)管治、認定許爾堪二世為大祭司,以及封他為專治猶太人事務的提督(ethnarch)和羅馬政府的盟友。安提帕特則獲世襲的羅馬公民權,成為猶大地的巡撫(procurator)。 自此,宗教活動變得較為自由,而羅馬政府不再局限猶太教的發展,也不再禁制猶太人會堂(synagogue)的社區和宗教活動。可是,任何政治活動仍受羅馬政府的監管。基於這架構的重整,安提帕特的巡撫地位日益超群,他把治權分授兩位兒子:費沙奧(Phasael)和大希律(Herod the Great)。 正當大希律準備鞏固自己的勢力,安梯古納斯二世(Antigonus II;主前40-37年;「哈斯摩尼阿」〔Hasmoneans〕家族最後的成員)跟帕提亞人(Parthians;古波斯國的後人)聯合攻擊猶大地巡撫安提帕特,趕走許爾堪二世,佔領整個巴勒斯坦地區。結果,安提帕特和費沙奧相繼被殺,幸好大希律及時逃往埃及。 後來,他獲得安東尼厄斯(Antonius)和屋大維(Octavian;後來的亞古士督〔Augustus〕;路2:1)兩位羅馬領袖的支持。主前40年12月,羅馬議會正式封大希律為「猶太人的王」(king of Judea;路1:5),並要負責把安梯古納斯二世逐出耶路撒冷。主前37年,他在羅馬軍隊的幫助下完成這任務,掌握了整個地區的控制權,不須向巴勒斯坦原來隸屬的敘利亞省交代,直接向羅馬負責,為哈斯摩尼阿王朝劃上了一個句號。

羅馬的起源是來自一個傳說

如果「希臘」(Greece)歷史是指那些移居黑海(Black Sea)、西西里(Sicily)及愛琴海一帶的、操希臘語的人(希臘人)的生活歷史,特別是他們建立的城邦(city-states)之發展,那末「羅馬」(現代稱Rome;古代稱Roma)歷史就是指「羅馬城」的建立,以及此城的生活歷史。事實上,「希臘」在古代世界根本不是指一個國家,反而「羅馬」就確是一個國家。 由於新約時代是發生在羅馬城發展的全盛時期,我們必須對「羅馬」有基本的認識,才能夠掌握新約聖經的內容、歷史與文化背景,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 在沒有任何歷史文獻或資料關於羅馬的起源之下,考古或歷史學者只能按一個流傳已久的傳說,認定約主前753年就有一群人定居於羅馬城。這傳說敘述某些特洛伊人(Trojan)在戰後漂流到意大利半島上,在中部台伯河(Tiber River)出海口附近聚居,建立一了一個名叫 「亞爾巴龍伽」(Alba Longa)的王國。 國王努米托(Numitor)被其弟阿穆留斯(Amulius)推翻政權,把努米托放逐,又強迫他的女兒「西爾維亞」(Rhea Silvia)作貞女,終身不嫁娶。按這傳說,戰神瑪爾斯(Mars)使她懷孕,誕下一對雙生子,卻被阿穆留斯發現,就把雙生子丟到台伯河,其母親也被殺死。幸然,一隻母狼救起他們,並用自己的奶餵養他們。後來一位名叫「浮士德勒」(Faustulus)的牧羊人發現這對孩子,帶他們回家撫養成人,哥哥起名叫「羅慕路斯」(Romulus),弟弟名叫「勒莫斯」(Remus)。 後來,這對兄弟遇上外祖父努米托,一同起義成功,把當權的阿穆留斯殺掉,還政給努米托。兄弟在帕拉蒂尼山(Palatine Hill;拉:Collis Palatium或Mons Palatinus)上(他們出生時被棄的地方)建立一座新城市,可是二人為此新城的名字和統治權爭執,終於羅慕路斯殺了弟弟,自立為此城的王,又以自己的名字命名,此城就是「羅馬」(拉:Roma)。 位於意大利中部、台伯河邊的羅馬城,原稱「拉丁姆」(拉:Latium)。日後,古羅馬人按傳說所記這事的日期:主前753年4月21日,把這天作為開國的紀念日。這件「羅馬城」的傳說,反映了羅馬先祖立國的艱辛,以及那離不開戰亂的國運。

新約背景

不少人研讀新約聖經時,常碰到一些難題,例如:何時開始有會堂?法利賽人到底是甚麼人?分封王希律有什麼來頭?到底有幾個希律王?兩約之間中斷了四百多年有何重大史蹟?救主耶穌基督降生前後的世界局勢如何?什麼叫做次經?這些都是極其重要而相當有趣的問題。此文庫就是為了提供這一些問題的答案而設的。 新約背景的研究範圍相當廣泛,可分三大領域,即歷史、宗教、文學三大範圍,此文庫大致亦會由此入手。文庫的內容由本會或特約同工編寫,亦有轉載的,由於篇幅所限,不一定每篇專文都列明出處。本會在網頁中使用的文字、圖片、音訊、視頻資料等,大部份是自拍、自寫、自製、編寫、編譯的,其他亦有購買的,或申請版權而允淮使用的,如有其他因多方訪尋版權持有者而未能成功,或因同工錯漏而未申請允准使用者,唯望有關人仕或機構與本會聯絡及指點。 本文庫的內容有分非會員及會員兩種。非會員能免費看到基本的部份,即歷史概要,會員除可以閱覽非會員所看到的內容以外,更可以閱讀深入討論的部份。會員以註冊電郵及密碼登入,即可閱覽所有部份。會員必須繳交年費,基本上是每年加幣30元,但除使用「百科網」外,亦可進入「博學城」。

若研究舊約而不理會近東背景

因為近東與舊約有密切協調的關係,所以掌握當時的背景是很明顯對明白舊約十分重要。在「以斯拉百科網」之「舊約背景」中會介紹近東的發現與舊約不同時代歷史的關係,所提供的這些資料可達到兩個目的,就是幫助明白舊約,以及確定以色列歷史與文化的一些細節。這並不是說在考古學、言語學等發現以證明舊約是可信之前,舊約的每部分都是不足信的。無論如何,這方法能夠提供一定程度的原則,以約束多世代以來對研究舊約的無理抨擊,並要求批評者更謹慎研究理論與事實之關係。 將舊約從近東研究抽離出來後最大的錯誤,就是只強調理論的重要性而缺乏有系統的程序及方法。現今不再容許學者先組成變化過程的概念(不論是否有關生物學上的次序),然後不顧事實真相如何,嘗試將事實堆砌以適應其結構。應行之道,就是先考慮現今許多已有資料,以此為基礎,謹慎下個結論,而且要預備以後發現有更多適當資料時,將結論修改。語言學、考古學、歷史學及其他研究科目,基本上都幫助使用這系統的方法,使其達到有助明瞭舊約記錄中的生活及時代之目的。 雖然學者的古代近東知識仍然有許多空白處,但仍然有與日俱增的資料供他們研究。其中有許多資料意料不到地幫助了學者去明白聖經敘事的內容。藉著同期近東的背景,去研究舊約,得到一並非微小的收穫,就是明白到神聖的希伯來經典是神賜給祂的子民的。當時他們正首當其衝,在當日社會產生的問題中掙扎著。神的話語在當日聽眾的生活處境中臨到他們,神用他們當日能夠領悟的詞句,將恩典下永遠救贖的信息有效地向他們展示。 關鍵詞: 以斯拉百科網 / 舊約背景 / 近東

古代近東的抄寫方法或文字記錄之可信性

米所波大米一帶,尤其是蘇美(Sumer)人,十分強調抄寫的正確性,他們的敘事詩及其他貴重的資料經過數代的文士抄寫,也沒有任何明顯的更改。蘇美的文士是不敢編輯或修改記錄的,所以儘管幾世紀的抄錄後,內文幾乎一成不變。相對下,埃及的文士則經常修改以前的文學作品,用較近代的文法及拚字法去取代古老的寫法,將古代的名字現代化,又運用新的詞彙;但他們亦同時顧及原來作品的真實性及權威性,使其不受到損害。 同樣,以色列的文士在抄寫聖典時也用最小心的態度,在昆蘭(Qumran)發現的手稿正可以證明這一點。無論如何,他們的方法沒有蘇美人那麼保守,所以他們會有時自由修改,加上注釋等,使古代的資料能現代化一點。與埃及文士使用的方法比對下,就會覺得以色列的文士於採用加插資料方法是合理的,例如將摩西五經修訂或現代化而沒有將摩西的作品改變絲毫。 要去了解近東的過去時,就須留意古代寫作的人在他們的作品或抄寫中採用的不同方法。因為聖經的作者從任何角度來看都是十分盡忠職守的人士,所以不可能期望他們之中的歷史家會好像現代西方的歷史學者一樣,會同樣自由的去收集、評估及演繹其中不全或有衝突矛盾的資料。 近代的考古發現,顯示希伯來的文士,及安納托利亞的赫人文士,是古代近東最具技巧的。埃及的文士相比之下,就對歷史不大感興趣,雖然他們有豐富的資料,但自他們王朝時期,就沒有把詳細的歷史存留下來。因為希伯來的記錄比較客觀,因此,可以用他們的資料去正確評估亞述及巴比倫等年鑑及埃及石刻上的誇大記載。 關鍵詞: 蘇美 / 米所波大米 / 安納托利亞 / 昆蘭

古代近東的人是怎樣記載歷史的

米所波大米的歷史學者就如盡責的編史家一樣,嘗試將所知的資料寫下,將王位繼承表,族譜及其他歷史事實忠實地編纂。但同時他們亦常顧慮到寫出來的資料是否能保持相對事實的內在平衡;這原則並不因近東史的過去而消失,其意思就是好像這個例,如果編史者認為適當,他會將名表中無關重要的人物撇開不提。這原則也在某程度上賦與「兒子」或「女兒」較廣泛的定義,在閃族言語中,這兩字多意指「孫」或「孫女」,這種表達方法曾導致不小心的研經者出錯。另一方面,數字也不一定用來指示實在的數目,很可能只表示古代作者對這事的價值觀而已。 當時編史者記下米所波大米王位繼承表時,有一些王在位年期之長,實在是當今讀者認為絕無可能的,其實這只是基於上文的原因,當時作者用這些數字,象徵式地表示這些帝王的重要性,對西方讀者來說,這也不是個完全陌生的習慣。從楔形文字記載及年鑑中看來,那時的文士顯然都經常隨意用他們認為適合的字眼去描述記錄大事。一個常見之方法乃利用龐大數字,例如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人口計算方法。另一個數字象徵式用法,見於約瑟及約書亞身上,他們二人均活到一百一十歲才死 (創五十26;書廿四29;士二 8)。這明顯的巧合事例是可以明白的,因為在古埃及,一個有成就而又富裕的人物死後,最高的榮譽,就是別人在其墓碑上寫上:「他活到一百一十歲。」 以前有不少學者在有關以色列列王紀及歷代志之年表上作出許多不小心的解釋。他們嘗試用西方的方法去將這些王的不同任期統一起來,但都徒勞無功,最後才由費毅榮(Edwin Thiele)根據已證實的近東傳統,製定一套計算及編纂古代希伯來文士記錄年表的原則。 現在已知以色列及猶大的文士史官兩種不同的計算年期方法;其一就是「登基年」法(accession year system),好像亞述、巴比倫及波斯的計算方法一樣。另一個方法,就是埃及人的計算方法,稱為「非登基年」法(non-accession year system)。「登基年」法、或稱為「事後記日」法(postdating system)是將帝王登基的那一年稱為登基年,到了下一年一月一日開始才稱為他在位的第一年。相對之下,「非登基年」法,就是稱帝王登基的那一年為「第一年」。 列王的記錄之所以這麼複雜,就是因為以色列及猶大的文士往往不動聲色,就改變了計算的方法;更令人迷惑的就是同一個國家的文士有時也用不同的計算方法。遇上文士記錄「同期統治」(Synchronisms)或「一朝二王」(Coregencies)的情形,就更複雜難明了。無論如何,只要一個基本的模式確立了,則列王紀及歷代志之年表就可以弄清,作為計算歷史的可靠資料來源。 要明白近東的過去是怎樣的被記下,就先要明瞭古代的專業作者是要遵守傳統的。受訓的文士都會受過嚴格的訓練,通常除了對本國文化的重要範圍要有廣泛認識外,還要懂得多國語言。文士通常出身中上階層,合格的文士在社會上亦佔有重要的地位。這些古代文士的基本理想就是完全無誤地傳遞資料;在公元前一千四百年就有埃及葬禮用的蒲草紙記錄內的末段寫著:「本文由首至尾是一字一句的經過抄寫、改正、比較及證實的。」這段文字正好描述文士的理想。 關鍵詞: 登基年法 / 一朝二王 / 同期統治

活在古代近東文化中的神的選民

毫無疑問,舊約的前部分資料大都很古老。創世記內洪水前後的生活記錄很可能就是在事發當時或接近同時已記下的,這些資料看似大都從米所波大米處產生,然後由發源地帶進來,藉舊約族長遷徙時,帶到迦南地。約瑟的記載,與當時古埃及的歷史年代(即喜克索人(Hyksos)法老王由主前1720至主前1570年之統治期間相合。 再者,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都反映出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期的曠野環境狀況。曾被引用過但已失傳的文字記錄資料,在約書亞記曾提及的《雅煞珥書》(Book of Jashar),民數記也提及過《耶和華的戰記》(Book of the Wars of the Lord)。希伯來人歷史家編書之目的及選擇原則,可見於他們編纂列王紀及歷代志時小心處理手上資料的態度。因為我們較以往能清楚認識他們的寫作原則、方法及態度,所以他們的作品在歷史方面是可靠和值得信任的。 古代近東文學範圍之廣,反映於舊約的故事、詩歌、箴言、先知言詞及詩選、以及大事記年表中。事實上,舊約寫作忠實反映當時的文學背景,因此我們可以更證明舊約當時的寫作活動是整個近東文學和人民活動的縮影。但二者之間一分別之處,就是舊約牽涉到作者的屬靈氣質。而其他鄰國的文士作家是在一個多神化的背景中生活及寫作的,以色列的作者都是持一神觀的,他們只崇拜一神,也否定了當時流行的看法,就是將外邦人敬拜的木像及石像都當作神來敬拜。 況且,以色列人身為神的選民,其職責就是向鄰國見證這獨一真神的倫理原則、本性及神在世人身上的旨意。以色列人從未達到這福音的目標,但這並不能消除神與他們立約交付與他們的工作之重要性。最後,舊約時代中大部分的先知發覺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對內的,是去提醒以色列人他們的職責及對於他們的要求;從被擄前的先知言論中可見,以色列人的努力從開始就常存有偏差,其後他們因受到罪的懲罰,被擄到外邦之地,才開始嘗試負起這屬靈的責任,但他們的見證大部分是消極的,從沒有去嘗試使其他鄰國悔改歸向敬拜這獨一的真神。希伯來歷史這段長時期的記載,忠實反映當時神的僕人在以色列人生活的不同世代中,推廣西乃之約理想的種種困難,同時,他們也清楚顯示神給與以色列族長及他們繼承人的神聖啟示的獨特之處。 關鍵詞:近東 / 耶和華的戰記 / 雅煞珥書

使用聖經考古資料作釋經的當有態度

考古學本身不能用來「證明」舊約的真實性,而我們亦不應對它有這樣的要求。其實以上提及各項資料,主要目的乃在提供有關古代近東社會的生活及結構,並幫助近代學者從正確的文化及歷史觀點去看聖經中的記載。只有從這出發點著眼,考古學者或近東研究者才能將那些資料應用到神學上,如此才可以用這些不可或缺的材料,幫助人正確明白及解釋這默示而得的聖經。 再次要強調的就是研究舊約的內容時不適宜單獨進行,而不理會其他近東的古代生活,因為明顯可見,舊約世界在任何期間內都與近東同存的。神利用文化背景啟示與人類,而研究聖經時先明白其背景有另外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在研究近東古代歷史的學生腦海中,建立啟示與歷史年代間的正確關係。這就防止釋經者擅自應用基督教道德觀或釋經法,於完全不同社會下的現象或事件中,確保他的解釋建立於合理的歷史演變過程上。 既然現在知道主前二千年左右,在近東文字已開始廣泛應用,所以就可以有把握的指出聖經的某些資料是屬於文化發展過程中更早的時期。事實上許多事件若不是當時立刻就被文士記錄下來的,就是事發後不久寫下的,所以毋須經過長時間的口傳時期,才能寫下來。現今明瞭到,當時口傳的主要目的不是在乎傳流下來,而是在當時社會傳播之用,這是因為重要的事件都在事發時記錄下來了。 關鍵詞: 近東 / 考古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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