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是爬蟲綱、蛇亞目 (Serpentes) 的動物,眼瞼固定不能活動,無附肢,以肋骨左右搖擺爬動。左肺退化或消失,大多具彼此重疊的鱗片,定期蛻皮。全球分佈,熱帶種類較多。蛇以哺乳動物、鳥、蛙為食,此外也吃昆蟲、蚯蚓、魚,甚至其他種類的蛇和蛇卵。牙齒不適於咀嚼,一般吞食獵物,能吞入較自己身軀大數倍的動物。卵生或卵胎生。全世界約有3000種蛇,其中200種左右有毒。其實蛇很害羞,即使是毒蛇也很少主動攻擊人。毒蛇頭側有毒腺,毒腺分泌毒液經由中空的毒牙釋入獵物。 約伯記20章16節的蛇(希伯來文efeh)是指一種小毒蛇Echis carinatus;而會咬傷馬蹄的蛇shefifon (賽59:5),則是會把自己埋藏在土中、只露出兩隻眼睛、伺機攻擊的Cerastes cornutus。前述毒蛇均為卵胎生,而巴勒斯坦毒蛇tsefa則是唯一的卵生毒蛇(賽59:5)。聖經中的蛇常象徵邪惡及為惡,但摩西製造的銅蛇卻象徵醫治的大能。
一種有蹄的哺乳動物。聖經稱之為「沙番」。今據學者研究,以為聖經所載的「沙番」,即敘利亞岩蹄兔,是蹄兔類中唯一不產於北非的品種。蹄兔是一種小型有蹄動物(其爪骨呈蹄狀),居於死海谷地至黑門山一帶的岩石。蹄兔純屬植食性動物,大小如兔,但耳小尾短,貌似一種豚鼠。前肢4趾,後肢3趾,趾甲扁平,趾間連以厚皮,狀若蹼;足蹠棘皮如吸盤,攀附陡岩峭壁如履平地。毛色棕黃,有硬鬚,長約7吋。俗名熊鼠,因其貌似無尾碩鼠。 蹄兔喜群居,七、八隻或數十隻為一族,常於岩石上悠然曬太陽;但必於周圍設警戒,遇有危險即尖鳴示警,族類聞訊立即逃避,所以很難捕捉。聖經讚賞蹄兔藏身於岩石間(詩一○四18),造房於磐石中,「甚聰明」(箴三十24、26)。蹄兔雖被稱為「軟弱之類」,但情急時也能一搏,且其利齒也足可畏。蹄兔多在日間活動,偶於和暖的月夜也出洞覓食。蹄兔不是反芻動物,其咀嚼之狀或被誤以為「倒嚼」,以至猶太律法以「倒嚼不分蹄」的標準(利十一5;申十四7),將其列入「不潔之物」。不過,有阿拉伯人卻認為蹄兔是不可多得的野味。 聖經記述覆蓋會幕(出二十五5;民四6、8、10-12、14)和製作高級靴鞋(結十六10)所用的精緻獸皮,今已經考定為獾皮,(和合本誤譯為「海狗皮」)。
迄今仍有少量野山羊生活在死海附近的巉崖峭壁上。古代的岩銘有關於野山羊的記載。北山羊與一般野山羊的區別在於其臀狹小,其角細而向後彎曲;其蹄端尖利,使其在險窄的岩脊間蹦跳自如,在峭陡的懸崖上如履平川。 北山羊居高山的近雪線處,在巉崖與高山草地之間(詩一○四18)。約伯記三十九章1節稱之為「山岩間的野山羊」,群居,一群為5至20隻不等。北山羊多在午後出動覓食,有時於月夜在山間吃草。每逢猶太新年和禧年,在耶路撒冷聖殿便有羊角號吹鳴,向眾人宣告節期的蒞臨。這羊角號便是用北山羊大角製成的。 北山羊肉鮮美異常,遠勝過羚羊肉,以色列人也以其為潔淨可食之肉(申十四5和合本作「野山羊」);肉味雖美,但北山羊難捕。大衛率眾居於隱基底時,就是靠獵捕北山羊為食(撒上二十四2)。 以賽亞書十三章21節和三十四章14節所記「曠野的走獸」,即有野山羊在內。這種長毛的動物曾被北國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一世奉為聖物,其像跟金牛一起供在聖殿讓人崇拜。
體軀高大,性凶暴難制,頭狹長,脊背長而直,臀削斜,奔跑迅速。約伯記三十九章9-12節所指的為野牛無疑。其兩角前指如牴觕狀(這是野牛突出的特點),幾與頭等長(申三十三17;民二十三22,二十四8;詩二十二21)。君王的頭盔常以野牛角為標記,象徵君臨天下的威猛(參詩九十二10,一三二17、18)。以色列人常以野牛角為酒器,大者可盛酒4加侖。 亞述諸王常以獵野牛為樂。據載,提革拉毘列色一世於主前1100年曾於利巴嫩山獵野牛(參詩二十九6)。希伯來語的「野牛」一詞與阿拉伯語「直角大羚」一詞頗相近,所以過去曾把約伯記三十九章9-12節所指之野牛誤譯為大羚羊或羚羊,把野牛譯作「獨角獸」,從耶柔米的武加大譯本(主後四世紀的法定拉丁譯本)到馬丁路德的德文譯本都把野牛譯作「獨角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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