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類、兔科,聖地屬種有3:歐洲兔、阿拉伯兔、非洲兔,均棲息於開闊地區如農田或農田附近的草地樹林(野兔喜居落葉林而不在常綠林),屬植食性齧齒動物。野兔在習性上不同於家兔,後者不產於巴勒斯坦。據現代動物分類法,野兔不屬反芻動物(胃無4室);但兔似確有反芻現象:粗略嚥下的食物先不能被胃壁細胞所吸收,必須吐到口腔,重新細嚼一次,因此可以說兔雖非反芻動物卻有反芻習性。 近東的野兔有長長的耳朵和修長有力的後肢;四肢絨毛豐密,與美國西部的長耳大野兔極為相似。與家兔不同,野兔絕無打地洞以棲的習性。野兔夜出覓食,晝間則躲在草木叢中;食青草及其他草本植物,也食柔嫩的樹枝和樹皮。野兔繁殖能力極強,出生6個月就可配種。 猶太飲食律例以野兔為不潔之物(利十一6;申十四7),顯然是因為野兔雖似反芻,卻非偶蹄動物。據說古代亞拉伯、中國,拉普(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這些民族也禁食兔,然而其他民族卻爭相獵食之。野兔善跑、多產、
大型貓科肉食動物,黃褐色,主食蹄類動物,主要以近距離騰躍捕捉動物。在歷史上不同時期分佈於非洲、歐洲、近東3個地區。古代近東有非洲獅和波斯獅2個品種。 見於聖地的主要是亞洲獅或稱波斯獅;雄獅從頭到頸長滿濃密的鬃毛,鬃毛遮蓋腹部。波斯獅不能爬樹,晝伏夜出,主要棲息在樹林稀少的沙地平原。不過據聖經記載,似也居於密林中(耶四7,二十五38;鴻二11、12)。 波斯獅軀長約5呎,尾長約30吋,尾端有長毛叢,身高自肩到地有35吋,是身軀最小的一種。 亞述諸王多喜以獵獅作樂。舊約時代聖地各處似都有獅子。希伯來語表示「獅子」或「幼獅」的詞至少有7個。舊約各書提及獅子的不下130處之多,在所載的野獸中列居首位。至新約時代,獅子顯然已沒有那麼普遍,而且每況愈下。至主後1300年之後,於巴勒斯坦地區已無跡可尋。不過,米所波大米平原的獅子卻一直留存到十九世紀末。 獅子多偶居,也有群居,稱獅群。巴勒斯坦的獅子顯然多出沒於約但河谷的亞熱帶植物區。傍晚出獵,遇小動物,可一掌擊斃;捕大動物則直噬其喉。獅子無久居之所,不數日即徙其地。獅子7歲為最雄壯之年,體重在400至600磅之間。 獅子按習性多不攻擊人,但也有食人的,凡大型貓科動物皆如是(王上十三24-28,二十36;王下十七25、26;詩五十七4;但六7-27)。獅子傷人多由於飢餓或出於自衛。幼獅一旦吃了人,便嗜食人肉而變得十分凶險。被獅群淘汰的年老獅子因已失去攫取瞪羚之類善跑動物的能力,也會以人為攻擊目標。 獅子多在飽餐之後咆哮,這是一種滿足的表示(詩二十二13;結二十二25;摩三4)。獅子是膽大(撒下十七10;箴二十八1)而兇險的動物(詩七2;耶二30;何五14;彌五8),是畜群的大敵(摩三12)。獅子咆哮,使家畜震懾(摩三8;彼前五8)。 近東的政治和宗教素以獅子為重要象徵(王上十19、20)。亞述和巴比倫視獅為王獸(但七4)。猶太人以獅子為百獸之首,且有王者的威儀(箴三十29-31),因此獅子總是首領權威的象徵(創四十九9、10;民二十四9),且由此而成為基督的稱號(啟五5)。猶大支派以獅子圖形為旗號,所羅門王也以獅形雕來裝飾宮闕和聖殿。 東方君王常設「獅坑」作為對犯人刑戮之所(結十九1-9;但六7-16)。這些獅子都是以陷阱,羅網誘捕來的。東方君王向以獅子為最喜愛的玩獸;古實王在被黜以前,常展示其「王獅」。
肉食類動物,犬科,較狼小而尾短,形似狐而頭稍闊,耳短而四肢長;狐喜獨處而豺好群居;狐尾長而不平,豺尾則作上翹或下垂狀。夜間常有豺嗥於野,或一呼一應,或同聱齊吠,其聲慘厲,時若嬰啼,時若婦號(彌一8;參伯三十29)。其實豺嗥之意是在召聚同類以共同獵食。 豺喜居曠川,捕食小走獸及飛禽,也以植物、野果及動物屍體為食。晝伏於草叢雜樹之間,夜出尋獵,時常尋獲大形走獸吃剩的零屑。其奔跑甚速,可達每小時33哩。 豺軀高約20吋,相當於德國牧羊犬之大小。背毛淺黃,兩側毛色深暗幾近於黑。耳部內側有白毛;脣色深黑。 舊約不少經文提及野狗,主要指其徜徉於圮城瓦礫之間,遊蕩於蒼涼荒野之上(尼二13;詩四十四19;賽十三22,三十四13,三十五7;耶九11,十四6,四十九33,五十一37;哀四3,五18;瑪一3)。欽定本多處譯為「龍」,和合本均譯為「野狗」;惟應以「豺」之譯法為最準確。
齧齒目動物,鼠科,多為溝鼠屬,四肢短,被猶太律法視為不潔的爬物(利十一29,和合本譯作「鼫鼠」),尾長,體毛灰褐或赤褐,較野鼠色暗;晝伏夜出,善攀爬和游泳。野鼠雜食性,植物的種子、根、葉、莖無所不食,也貯藏糧食。希伯來語「鼠」一字(利十一29;撒上六4、5;賽六十六17),當理解為泛指一切鼠類。就近似鼠類的齧齒目動物而言,聖地至少有23種。牠們與人類共棲一室,盜食毀物,傳播疾病──傷寒、斑疹熱、淋巴鼠疫等都是老鼠傳播的致命疾病。非利士人罹患的「痔瘡」(撒上六5),實際即鼠疫所引起的淋巴腫塊。 被擄前迦南人崇拜異神,有食鼠肉的習俗(賽六十六17),所食的是倉鼠,與老鼠頗相近。近東阿拉伯人喜食的多種齧齒動物,據說以沙鼠肉最鮮嫩。希伯來語「鼠」字的本義含有「毀壞穀物」之意,表明其破壞莊稼的習性。
齧齒目動物,鼠科,多為溝鼠屬,四肢短,被猶太律法視為不潔的爬物(利十一29,和合本譯作「鼫鼠」),尾長,體毛灰褐或赤褐,較野鼠色暗;晝伏夜出,善攀爬和游泳。野鼠雜食性,植物的種子、根、葉、莖無所不食,也貯藏糧食。希伯來語「鼠」一字(利十一29;撒上六4、5;賽六十六17),當理解為泛指一切鼠類。就近似鼠類的齧齒目動物而言,聖地至少有23種。牠們與人類共棲一室,盜食毀物,傳播疾病──傷寒、斑疹熱、淋巴鼠疫等都是老鼠傳播的致命疾病。非利士人罹患的「痔瘡」(撒上六5),實際即鼠疫所引起的淋巴腫塊。 被擄前迦南人崇拜異神,有食鼠肉的習俗(賽六十六17),所食的是倉鼠,與老鼠頗相近。近東阿拉伯人喜食的多種齧齒動物,據說以沙鼠肉最鮮嫩。希伯來語「鼠」字的本義含有「毀壞穀物」之意,表明其破壞莊稼的習性。
聖經提及之有毒的大蛇(申三十二33;詩五十八4-5;耶八17),應可能是指分佈在北非、西乃半島,以致南地的埃及眼鏡蛇 (cobra, Naja naja)。此蛇慣棲於岩縫牆洞,激怒時會豎起前身,擴張肋骨、膨大頸部,凸顯眼鏡狀的斑紋,並發出嘶嘶聲。毒甚劇,能於30分鐘之內使遭咬噬的人死亡。蛇身長約80吋,其毒牙直立不動。眼鏡蛇所分泌的毒液可破壞神經系統引致肌肉麻痺。埃及人視此蛇若靈物,供之如保護神,因其以毀壞莊稼的齧齒動物為食。聖經所謂「火蛇」者(民二十一6;申八15),或即眼鏡蛇,因中毒者多發高燒,傷口痛如炮烙。以賽亞書十四章29節及三十章6節兩處所謂「飛龍」,相信是指頸部臌脹如盤的眼鏡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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