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書的研究

符類福音之M資料與L資料的論說

似乎還有將另一份與「Q」相似的耶穌言論集的內容,收集在《馬太福音》裡頭,而這份資料是在猶大(Judaea)而不是在安提阿(Antioch)保存下來的,被稱之為'M'資料〔譯註:「馬太」的英文(Matthew),第一個字母是 'M'〕。 《路加福音》則收錄了一批相當獨特的資料(主要記在第九至十八章內)。有人認為這批可能源自該撒利亞(Caesarea)的資料,一般被稱為「L」資料。學者認為《路加福音》的初稿是根據「L」資料和其他地方所得到的資料,再把「Q」資料作進一步的闡述(如 路1:46-56的「尊主頌」〔Magnificat〕;參 Robert W. Funk and the “Jesus Seminar.”The acts of Jesus: the search for the authentic deeds…

符類福音之Q資料的論說

若《馬可福音》是《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主要的參考資料,不難發現馬可的記載差不多是關乎耶穌的作為,而馬可沒有記載的則是耶穌的言論。一般將使徒的「宣講」(kerygma)和使徒的「教導」(didache)加以區分(儘管兩者之間的分別被誇大了)。 就符類福音而言,依照沿自二十世紀初期的慣例,學者把馬太和路加共有而馬可所沒有的記載,稱為「Q」(德語 Quelle 的簡寫,意即「來源」〔source〕)。「Q」這部分的資料可能是兩卷福音書之中的一位作者,引述了另一位作者,或者是兩位作者都引用了同一份資料來源,約共有200-250節經文。 儘管有人認為,相信馬太參照路加的記載,比相信路加參照馬太的記載更為容易。「路加參照馬太的記載」這假設,至今雖仍受到廣泛的支持,卻很容易受攻擊的,因為這推論等於是說,路加將在馬太出現的「Q」經文原先排列得整齊的次序相對地弄亂了。可是,直至現今沒有任何合理的原因,去說明路加為甚麼要這樣做。 事實上,「Q」乃是馬太和路加參照同一個資料來源而寫下來的這個假設,所引起的問題,比其他任何一個假設會帶來的困難來得少。當我們嘗試重整這份假設存在的「共通資料」時,要知道絕不能保證建構出一份完整的文獻。 然而,這份資料跟舊約先知書的格局十分相似。先知書一般記載先知的蒙召,以及在一個記事的架構中,將先知的預言記錄下來,卻不提先知的死。「Q」的資料,似乎也是如此集成。耶穌受洗及在曠野受試探的記載,成為了「Q」的起步點;之後,把耶穌的教訓插在篇輻很短的記事架構裡頭。教訓的內容主要分成四組,可稱之為 (1) 耶穌與施洗約翰; (2) 耶穌與祂的門徒; (3) 耶穌與敵對祂的人; (4) 耶穌與未來。 由於重組「Q」資料的唯一途徑是依賴馬太和路加所共有,而馬可所沒有的,我們就很難知道馬可是否也有參照「Q」的資料;當然亦有可能「Q」是比馬可較早成形的。既然馬太和路加只有「Q」資料共用,為何所用的字句有時幾乎完全一樣;有時卻有所差異。或許,箇中的原因在於「Q」資料源自兩股不同的傳統。 不過,更可能是「Q」是從亞蘭文(Aramaic)翻譯成希臘文(Greek)的,而馬太和路加在引述「Q」之時,有時用同一個譯本,有時則用不同的譯本。關於這點,帕皮亞(Papias of Hierapolis)曾說,「馬太將〔耶穌的〕『聖言』(logia)用希伯來語(Hebrew)(亞蘭語)編纂成書,而每個人就盡所能的去翻譯這些話」(根據 Eus., EH 3.39的記載)。他用Logia 這名稱來指上述我們嘗試辨認的、「Q」背後的匯篇,是特別適當的。

符類福音之馬可福音為先的論說

其中一個研究得出來的論說就是,《馬可福音》乃是符類福音中最先寫成的書卷,並為其他兩卷符類福音的主要參考來源。一般認為,這個結論,是由拉克曼(C. Lachmann)於1835年奠下穩定基礎的。 在馬太和馬可的記載中,有些時候先後次序相同的地方,卻在路加的記載有不同的先後次序。更常出現的情況是,馬可和路加的記載在先後次序上相同,卻與馬太的先後次序不同。可是,馬太和路加的記載的先後次序,卻從來沒有與馬可的不同。 這些現象顯示,《馬可福音》乃其他兩卷書主要參考的資料(也可能有其他解釋)。除了這外證以外,更重要的是,拉氏曾經仔細研究和比較三卷福音書如何記錄當中共有的資料。假如說其他一卷或兩卷的符類福音是曾經參考《馬可福音》的話,這見解獲得絕大多數共有的段落來引證。只有少數學者認為《路加福音》才是其他兩卷的參考資料。不過,主要受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的影響,《馬可福音》是馬太的摘要這個見解,則流傳了一段長時間。 不過,馬可不可能是馬太的摘要,因為它們的共有記載中,馬可的記載卻往往比馬太詳盡;反而馬太在很多情況下縮短了馬可的記載。在馬太和路加的記載中先後次序相同的地方,同一事件在馬可所記的次序,永遠是和其他兩卷福音書一致的。 至於在用語上,雖然馬太和路加偶爾會相同,卻有別於馬可;可是這些例子主要顯示馬太和路加對馬可的文法或風格加以修飾。這些少數例子不足以推翻「馬可為先」的論據。 在符類福音中,與馬可共有的記載是比較重要的,因為《馬可福音》的架構與使徒所傳的道關係密切。這種關係的存在,主要不是因為傳統認為馬可有使徒彼得(apostle Peter)的權威作後盾(這傳統看法有《馬可福音》的某些敘述〔內證〕支持),而是因為馬可乃是以初期信息的大綱作為主線,去將他不同單元的資料串連起來的(正如杜德〔C. H. Dodd〕用實例說明了的)。在新約書信的某些段落中,也可以辨認出類似的大綱。

研究符類福音所發現的現象與問題

新約聖經的首三卷福音書,在資料來源和主題上都非常相近,通常被稱為「符類福音」(Synoptic Gospels);這個名稱似乎是由格利斯巴赫(J. J. Griesbach)於1774年首先提出來的。 若把造三卷福音書比較研讀時,有相當多的資料是三卷或是其中的兩卷福音書都有記載的。試把這情況列舉如下: 《馬太福音》:在1,068節經文中,有約500節經文,基本上是與《馬可福音》的606節經文相同。當中約有300節經文,是在其他福音書找不到的。 《馬可福音》:在661節經文中,有506節(可16:9-20不計算在內)基本上是以摘要的形式在《馬太福音》再次出現的。那661節經文中,約有350節在《路加福音》重新出現;只有約420節經文是沒有出現在《馬太福音》或《路加福音》的。 《路加福音》:在1,149節經文中,有約350節經文是與《馬可福音》相似的。當中約有560節經文是其他福音書沒有的。 《馬太福音》(Gospel of Matthew)和《路加福音》(Gospel of Luke):分別有多達250節經文是相似,但卻是在《馬可福音》(Gospel of Mark)找不到的(如 「主禱文」〔Lord’s prayer〕)。在這250節經文中,有時《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字眼上差不多是一樣的,而有時這兩卷福音書所用的字眼,則有很大的分別。 這三卷福音書既在相同的事件上有非常近似的記載,但同時又有不少獨有的記載和資料,這種異同現象被學者稱為「符類福音的問題」。有關這問題的研究,已經過了一個半世紀,學者的意見卻仍未見一致。這可能是由於現存的資料不足以解決有關的問題,又或者是因為研究的範圍過分受限制。不過,某些研究的結果,是應該比其他結果贏得更一致的意見的。

新約福音書不是以歷史年鑑為寫作目的

有關耶穌受難的事蹟,一再在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崇拜聚會和使徒在傳福音之時被講述(參:林前2:2;加3:1)。在很早期這事蹟就已經成形為一份連貫的記錄,這是「形式鑒別學」(form criticism)的學者從現存的新約福音書中,並透過別的途徑所得出的結論。 形式鑒別學主張福音書是由個別獨立的、主題式的選段(periscope)拼合而成的;不少有關耶穌事蹟的口傳資料,是以當時巴勒斯坦猶太人常用的亞蘭文(Aramaic)寫成的。這些選段可能只是零碎的記載,亦可能是一些屬某種體裁的資料,成為日後四卷福音書的重要材料。那些形式鑒別學的學者嘗試從現存的福音書中,找出那些自成一段的選段,並將那些不同的選段分類,並鑽研它們的形式及影響。 新約聖經路1:1提到「有好些人從事寫作,報導在我們當中所發生的事」《現代中文修訂版》,這些「寫作」並非一定指很全面周詳的著作(如《和合本》譯作「書」一詞便有此含義),可能只包括一些主題式的選段。四卷福音書的內容很可能來自不同的來源,所以它們作者的角色不單是撰寫,也包括編輯。因此,在學術的著作上,學者有時以「編寫」來形容正典福音書在其成書過程中的最後階段,當中是要強調福音書作者成書時所作的工夫,「編寫」一詞並沒有任何貶意。就如舊約聖經的歷史書(《約書亞記》至《以斯帖記》)一樣,四卷福音書不是要表達一個符合現代觀念的歷史年鑑,而是要以一個個主題信息為主的、以耶穌和救恩為焦點的敘事。

新約福音書的可信性與本質

今天許多人過於強調福音書寫作過程中的人為因素,甚至把它們當作宗教性的小小來閱讀。不過,福音書的寫作過程有三方面需要留意的。 一、無論是口傳或是筆錄,福音書的資料是那些親身認識耶穌的人所提供的。在成書時期,他們尚在人間。 二、按初期教會最可信的證據,當中三卷福音書是跟使徒有直接的聯繫;而按作者本人所寫,剩下的《路加福音》是來自目擊者(見證人)和從起初就認識耶穌的人。馬太和約翰本身是使徒,而馬可則依靠使徒彼得的回憶成書;換言之,四卷福音書都是取材自耶穌的生活實況。 三、福音書的寫作過程中都有神的參與。基督徒的信念之一,就是神常常積極參與在人類的事務中,且將祂的旨意向人啟示。耶穌和祂的使徒們接納舊約聖經為神所默示的話語,初期教會也同樣把耶穌看作默示的來源;耶穌的說話就是神的道(Word of God),跟舊約同樣是真理。信徒相信福音書的記載,不單是因為歷史學家認為它們是可信的,更是因為背後有神的引導,確保了它們的可信性。無論是舊約還是新約的作者,他們都是「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1;參 提後3:16)。 初期教父兼護教士特土良(Tertullian)也支持福音書是由使徒寫的,他曾這樣說:「要是這些〔福音書的〕作者當中是跟隨使徒們的人…是與使徒們合著,並在使徒去後寫的…那麼,門徒的宣講,便可能被人質疑,說是出自追求個人榮耀的慾念的。因此,使徒當中的約翰和馬太建立了我們的信心;跟隨使徒們的人當中的如路加和馬可,亦是以相同的(信仰)原則去更新我們的信心,就是有關獨一的神、創造主和由童貞女所生的基督,律法和先知的應驗」(參 Walter A. Elwell and Robert W. Yarbrough著,李愛明譯:《新約透析:歷史與神學的探索》,2000年,頁71)。 福音書的福音信息不但帶能力而來(帖前1:5),而且福音本身就是神的能力(羅1:16)。福音顯明了神的公義,為所有相信的人預備救恩(羅1:16-17)。使徒保羅視福音為一個神聖託付(提前1:11)。因此他是在神的催迫之下宣揚福音的(林前9:16),並且他要求信徒為他代禱,以致即使他要面對人的反對(帖前2:2)及痛苦(提後1:8),他也有勇氣將福音傳講(弗6:19)。 福音是「真理的道」(弗1:13),但對那些不信的人(林後4:3-4),就是那些要求超自然證據或理性根據的人,福音便是隱藏的(林前1:21-23)。福音的神學上的果效,是透過啟示全然地臨到福音書及其他新約書卷的作者(參 加1:11-12);同樣地,我們也要透過信心的回應,才能得滿有拯救能力的福音(來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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