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東與舊約

若研究舊約而不理會近東背景

因為近東與舊約有密切協調的關係,所以掌握當時的背景是很明顯對明白舊約十分重要。在「以斯拉百科網」之「舊約背景」中會介紹近東的發現與舊約不同時代歷史的關係,所提供的這些資料可達到兩個目的,就是幫助明白舊約,以及確定以色列歷史與文化的一些細節。這並不是說在考古學、言語學等發現以證明舊約是可信之前,舊約的每部分都是不足信的。無論如何,這方法能夠提供一定程度的原則,以約束多世代以來對研究舊約的無理抨擊,並要求批評者更謹慎研究理論與事實之關係。 將舊約從近東研究抽離出來後最大的錯誤,就是只強調理論的重要性而缺乏有系統的程序及方法。現今不再容許學者先組成變化過程的概念(不論是否有關生物學上的次序),然後不顧事實真相如何,嘗試將事實堆砌以適應其結構。應行之道,就是先考慮現今許多已有資料,以此為基礎,謹慎下個結論,而且要預備以後發現有更多適當資料時,將結論修改。語言學、考古學、歷史學及其他研究科目,基本上都幫助使用這系統的方法,使其達到有助明瞭舊約記錄中的生活及時代之目的。 雖然學者的古代近東知識仍然有許多空白處,但仍然有與日俱增的資料供他們研究。其中有許多資料意料不到地幫助了學者去明白聖經敘事的內容。藉著同期近東的背景,去研究舊約,得到一並非微小的收穫,就是明白到神聖的希伯來經典是神賜給祂的子民的。當時他們正首當其衝,在當日社會產生的問題中掙扎著。神的話語在當日聽眾的生活處境中臨到他們,神用他們當日能夠領悟的詞句,將恩典下永遠救贖的信息有效地向他們展示。 關鍵詞: 以斯拉百科網 / 舊約背景 / 近東

By

古代近東的人是怎樣記載歷史的

米所波大米的歷史學者就如盡責的編史家一樣,嘗試將所知的資料寫下,將王位繼承表,族譜及其他歷史事實忠實地編纂。但同時他們亦常顧慮到寫出來的資料是否能保持相對事實的內在平衡;這原則並不因近東史的過去而消失,其意思就是好像這個例,如果編史者認為適當,他會將名表中無關重要的人物撇開不提。這原則也在某程度上賦與「兒子」或「女兒」較廣泛的定義,在閃族言語中,這兩字多意指「孫」或「孫女」,這種表達方法曾導致不小心的研經者出錯。另一方面,數字也不一定用來指示實在的數目,很可能只表示古代作者對這事的價值觀而已。 當時編史者記下米所波大米王位繼承表時,有一些王在位年期之長,實在是當今讀者認為絕無可能的,其實這只是基於上文的原因,當時作者用這些數字,象徵式地表示這些帝王的重要性,對西方讀者來說,這也不是個完全陌生的習慣。從楔形文字記載及年鑑中看來,那時的文士顯然都經常隨意用他們認為適合的字眼去描述記錄大事。一個常見之方法乃利用龐大數字,例如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人口計算方法。另一個數字象徵式用法,見於約瑟及約書亞身上,他們二人均活到一百一十歲才死 (創五十26;書廿四29;士二 8)。這明顯的巧合事例是可以明白的,因為在古埃及,一個有成就而又富裕的人物死後,最高的榮譽,就是別人在其墓碑上寫上:「他活到一百一十歲。」 以前有不少學者在有關以色列列王紀及歷代志之年表上作出許多不小心的解釋。他們嘗試用西方的方法去將這些王的不同任期統一起來,但都徒勞無功,最後才由費毅榮(Edwin Thiele)根據已證實的近東傳統,製定一套計算及編纂古代希伯來文士記錄年表的原則。 現在已知以色列及猶大的文士史官兩種不同的計算年期方法;其一就是「登基年」法(accession year system),好像亞述、巴比倫及波斯的計算方法一樣。另一個方法,就是埃及人的計算方法,稱為「非登基年」法(non-accession year system)。「登基年」法、或稱為「事後記日」法(postdating system)是將帝王登基的那一年稱為登基年,到了下一年一月一日開始才稱為他在位的第一年。相對之下,「非登基年」法,就是稱帝王登基的那一年為「第一年」。 列王的記錄之所以這麼複雜,就是因為以色列及猶大的文士往往不動聲色,就改變了計算的方法;更令人迷惑的就是同一個國家的文士有時也用不同的計算方法。遇上文士記錄「同期統治」(Synchronisms)或「一朝二王」(Coregencies)的情形,就更複雜難明了。無論如何,只要一個基本的模式確立了,則列王紀及歷代志之年表就可以弄清,作為計算歷史的可靠資料來源。 要明白近東的過去是怎樣的被記下,就先要明瞭古代的專業作者是要遵守傳統的。受訓的文士都會受過嚴格的訓練,通常除了對本國文化的重要範圍要有廣泛認識外,還要懂得多國語言。文士通常出身中上階層,合格的文士在社會上亦佔有重要的地位。這些古代文士的基本理想就是完全無誤地傳遞資料;在公元前一千四百年就有埃及葬禮用的蒲草紙記錄內的末段寫著:「本文由首至尾是一字一句的經過抄寫、改正、比較及證實的。」這段文字正好描述文士的理想。 關鍵詞: 登基年法 / 一朝二王 / 同期統治

活在古代近東文化中的神的選民

毫無疑問,舊約的前部分資料大都很古老。創世記內洪水前後的生活記錄很可能就是在事發當時或接近同時已記下的,這些資料看似大都從米所波大米處產生,然後由發源地帶進來,藉舊約族長遷徙時,帶到迦南地。約瑟的記載,與當時古埃及的歷史年代(即喜克索人(Hyksos)法老王由主前1720至主前1570年之統治期間相合。 再者,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都反映出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期的曠野環境狀況。曾被引用過但已失傳的文字記錄資料,在約書亞記曾提及的《雅煞珥書》(Book of Jashar),民數記也提及過《耶和華的戰記》(Book of the Wars of the Lord)。希伯來人歷史家編書之目的及選擇原則,可見於他們編纂列王紀及歷代志時小心處理手上資料的態度。因為我們較以往能清楚認識他們的寫作原則、方法及態度,所以他們的作品在歷史方面是可靠和值得信任的。 古代近東文學範圍之廣,反映於舊約的故事、詩歌、箴言、先知言詞及詩選、以及大事記年表中。事實上,舊約寫作忠實反映當時的文學背景,因此我們可以更證明舊約當時的寫作活動是整個近東文學和人民活動的縮影。但二者之間一分別之處,就是舊約牽涉到作者的屬靈氣質。而其他鄰國的文士作家是在一個多神化的背景中生活及寫作的,以色列的作者都是持一神觀的,他們只崇拜一神,也否定了當時流行的看法,就是將外邦人敬拜的木像及石像都當作神來敬拜。 況且,以色列人身為神的選民,其職責就是向鄰國見證這獨一真神的倫理原則、本性及神在世人身上的旨意。以色列人從未達到這福音的目標,但這並不能消除神與他們立約交付與他們的工作之重要性。最後,舊約時代中大部分的先知發覺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對內的,是去提醒以色列人他們的職責及對於他們的要求;從被擄前的先知言論中可見,以色列人的努力從開始就常存有偏差,其後他們因受到罪的懲罰,被擄到外邦之地,才開始嘗試負起這屬靈的責任,但他們的見證大部分是消極的,從沒有去嘗試使其他鄰國悔改歸向敬拜這獨一的真神。希伯來歷史這段長時期的記載,忠實反映當時神的僕人在以色列人生活的不同世代中,推廣西乃之約理想的種種困難,同時,他們也清楚顯示神給與以色列族長及他們繼承人的神聖啟示的獨特之處。 關鍵詞:近東 / 耶和華的戰記 / 雅煞珥書

使用聖經考古資料作釋經的當有態度

考古學本身不能用來「證明」舊約的真實性,而我們亦不應對它有這樣的要求。其實以上提及各項資料,主要目的乃在提供有關古代近東社會的生活及結構,並幫助近代學者從正確的文化及歷史觀點去看聖經中的記載。只有從這出發點著眼,考古學者或近東研究者才能將那些資料應用到神學上,如此才可以用這些不可或缺的材料,幫助人正確明白及解釋這默示而得的聖經。 再次要強調的就是研究舊約的內容時不適宜單獨進行,而不理會其他近東的古代生活,因為明顯可見,舊約世界在任何期間內都與近東同存的。神利用文化背景啟示與人類,而研究聖經時先明白其背景有另外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在研究近東古代歷史的學生腦海中,建立啟示與歷史年代間的正確關係。這就防止釋經者擅自應用基督教道德觀或釋經法,於完全不同社會下的現象或事件中,確保他的解釋建立於合理的歷史演變過程上。 既然現在知道主前二千年左右,在近東文字已開始廣泛應用,所以就可以有把握的指出聖經的某些資料是屬於文化發展過程中更早的時期。事實上許多事件若不是當時立刻就被文士記錄下來的,就是事發後不久寫下的,所以毋須經過長時間的口傳時期,才能寫下來。現今明瞭到,當時口傳的主要目的不是在乎傳流下來,而是在當時社會傳播之用,這是因為重要的事件都在事發時記錄下來了。 關鍵詞: 近東 / 考古學

聖經考古學有助認識舊約記載的歷史

雖然現在存在著這些個别的問題(同樣考古學資料會有不同的解釋);但仍然毫無疑問可以相信一點,就是通常發掘出來的文物都有助於確定舊約記載的歷史之真實性;而不是好像上一代的自由派學者一般,欲以此貶低聖經的價值。摩押石碑(Moabite Stone)在1868年於底本(Dhiban)被發掘出來,這提供了摩押方面的資料,證實了以色列國的王暗利(公元前885-874年),控制了北摩押地,也在任期內收受了豐厚的進貢。 此外,魏士曼(D.J. Wiseman)在1956年首次發表出來的巴比倫年表(Babylonian Chronicle),不單證實了舊約中耶路撒冷於主前597年淪亡的記載,更就著主前601年埃及與巴比倫這場不為人知的戰爭,揭示其戰爭實況:在這場戰爭中,雙方的人力設備都損失慘重。這些例子說明了考古學的研究能提供更多有關古代歷史的資料,而且藉著考古學的發現去幫助研究舊約純歷史方面的記載,甚至是希伯來的社會、政治、宗教、生活方面,這做法也是正當的。 關鍵詞: 巴比倫年表 / 底本 / 魏士曼 / 摩押石碑

聖經出土文物的尋獲與價值

在亞瑪拿發現的信件,首次供給學者國際外交往來書信的樣本,這些信件是用楔形文字寫成的;也同時指出在主前二千年左右亞甲文(Akkadian)已被承認為外交文字。同期的赫人(Hittite)條款也在波亞茲科(Boghazkoy)發現,顯示出當時典型的封建宗主國與租地國之間的平等條款之結構;這發現對今日了解申命記之文體及神學上之特色是十分重要的。在馬里及努斯發現的楔形文字石版,提供了許多有關希伯來族長時期生活狀況的資料:在亞拉拉克(Alalakh)的發現也補充不少這方面的資料,而且被認為其記載較馬里及努斯的在年期及地理上更接近族長時期。 當考古學家發現到古代的宮殿文物儲藏庫或廟宇時(諸如在馬里發掘到的),他們即感到很幸運;若他們在開始一件考古工程的時候,發現到這些,這感覺定必更强烈了。同樣幸運的事,就是發現到有儲藏古董嗜好的古代君王建築的圖書館,就如在1853年,拉森(Rassam)在尼尼微皇宮古址發掘時,發現一座由亞述巴尼拔(Ashurbanipal)建造的圖書館。 這具價值的巨大收藏,包括有十萬石板,它們是由亞述國最後一個有文化而又博學的君王在任內累積而成的。由發掘出來的文物顯示,亞述巴尼拔曾下令文士去收集及抄寫廣泛不同性質的資料,包括有歷史、文法、法律、文學、醫藥及天文學。除此之外,亞述巴尼拔更收集了不少詩篇、信件、詩歌、符咒、字典、不同類型的商業合同,及一百多塊石塊記載著一特别而稀有的題目。 繼這些發現之後,其他幾項重要的楔形文字儲藏庫也在不同地點發掘出來,大大增加了研究古代近東的資料來源。自從1849年在尼尼微發掘出亞述巴尼拔的圖書館及有關古物後;1887年發現亞瑪拿的石版;1889年開始在尼普爾(Nippur)發掘楔形文字記載的古物,至今仍然有考古學家繼續發掘;1906年在波亞茲科發現赫人的文物儲藏庫;1925年在努斯發現一批石版;在烏加列(Ugarit)的重要文字記載則在1929年被發現;自1936年,馬里的巨大文物儲藏庫就開始被發掘;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奇妙地在1947年被發現。除了以上的重大發現,更有許多有輔助作用的古物;例如刻有楔形文字的圓柱、六角柱,一些刻有文字的泥磚、石塊、不同的信札、貝殼、石碑、蒲草紙文件、刻像,以至一些日常用品。 關鍵詞:聖經考古 / 亞瑪拿 / 亞甲文 / 馬里 / 烏加列 / 楔形文字 / 波亞茲科 /…

聖經考古學的資料來源

古代近東古蹟,雖然是文字上的記載,但明顯地亦屬考古學的範圍之內。這些資料其中的部分遠在考古學成為一門科學之前已找到,然而大部分資料都是近代在近東散佈各處不同地點發掘出來,學者遂能掌握到這類資料。這些文物有些是屬於圖畫性質的,例如在巴比倫及亞述國之皇宮及廟宇中的浮雕,又如埃及的皇宮、廟宇、金字塔及墓室內部精心繪製而成的美麗圖畫。 但在古代文化的頹垣敗瓦中,人們幾經艱苦才能發掘出文物。也有許多不是屬於圖畫性質的。在這方面而言,考古學家的技巧就顯得非常重要了,因為他不單經常要小心準確地發掘破碎的古物,更要負責將它們重新組合,否則他們就無從考究發掘出來的物品。不錯,今天的考古學家有各種不同壯觀的電子及放射性碳元素的機器幫助工作,但仍要倚賴考古學家耐心移除古址上的泥土,準確地重組古物,正確認出寫在古物上的文字,而這些文字是經過風雨長期沖洗,並且是當代人在不經意的情況下,寫下的不易明白的文字;考古學家又要按著出土的陶器及別的有關資料去製造正確的年表;並且須將某個古址上找到的資料與另外其他古址中已得的資料比較及尋求其間的關係。 很明顯地,這些活動都可以超越了考古學家的基本工作;本來他主要的任務就是去發掘人類過往歷史的遺物,但對研究近東的學者來說,他有責任評估被發掘出來文物的價值,估計這些文物對近東人整體生活的重要性。因為當時的國家經常彼此接觸,任何考古學上的發現,都常對整個近東的研究有比初步估計更大的關係。 關鍵詞: 聖經考古 / 聖經考古學 / 古物上的文字

- Advertisement -
Ad image